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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园二期建设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
2026-03-0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 项目名称:众合科技园二期项目

1.2.2 项目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99号

1.2.3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4000㎡(总投资额2亿元、总工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工程、总平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监理服务要求”。

1.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官网。

1.4 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众合高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华冠路99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811315995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145万元(不含)。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2

中选人确定办法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前提下,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选候选人。

3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范围

采购一家监理单位,对该项目三控、三管一协调工作。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当响应人投标报价中满足下列情形时,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将认为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1、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响应人(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响应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5%。

2、响应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所有响应人(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经过详细评审而未被否决的响应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85%,响应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对其低报价进行说明,阐明理由和依据,并在响应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材料。

3、响应人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0%,视为无效报价。被判定为低于成本竞标的投标报价,评审委员会/磋商小组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1)、本项目供应商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2)、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说明、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若在项目评审后等发现其项目成本明显高于其说明、证明的,投标人担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行为情形的相关法律责任。

6

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提交磋商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7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磋商结果等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官网上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业绩要求

详见详细评分内容。

9

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18113159954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

13

合同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应与业主签订合同。

附件【众合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单位招标文件.docx】已下载